田汉基金会官方网站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当前位置:首页>基金会>规章制度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

时间:2026-06-06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

编号:6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确保基金会依法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基金会从事非法活动,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适用于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合作机构及涉及资金往来的所有业务(如捐赠接收、项目拨款、国际合作等)。

第三条: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行业指引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基金会理事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负责AML/CFT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指定一名合规专员负责日常事务,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财务部监测资金交易,保存记录,报告可疑交易项目部审核合作方资质,评估高风险项目。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六条:风险分类客户/合作方风险筛查捐赠人、受助方、合作伙伴背景(如政治公众人物PEPs)地域风险关注高风险国家/地区(参考FATF黑灰名单)。业务风险大额现金捐赠、跨境资金流动、匿名捐赠等。  

第七条:风险评估流程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风险评估,重大业务变更时即时评估。

第四章 客户尽职调查

第八条:基础调查对捐赠方/受助方进行身份核实(营业执照、身份证、受益所有人信息等)。留存至少5年交易记录。  

第九条:强化调查对单笔捐赠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存在可疑情形的,需额外核实资金来源、目的。  

第十条:简化调查对政府机构、公立学校等低风险合作方可简化流程,但需定期复核。  

第五章 交易监测与报告

第十一条:大额交易报告单笔或累计当日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捐赠,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第十二条:可疑交易识别 预警指标(示例)资金快进快出,无合理用途。捐赠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涉及敏感地区或制裁名单实体。  

第十三条:报告流程发现可疑交易后,合规专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六章 高风险业务管理

第十四条:跨境捐赠需额外审核汇款路径、境外合作方资质,遵守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匿名捐赠原则上不接受匿名捐赠,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小组审批并记录原因。  

第七章 名单监控与制裁合规

第十六条:实时筛查使用权威数据库(如联合国、OFAC制裁名单)筛查所有交易对手方。  

第十七条:冻结措施发现涉恐名单实体,立即冻结资金并报告公安机关。

第八章 培训与宣传

第十八条:员工培训每年至少一次AML/CFT培训,新员工入职时需覆盖基础内容。  

第十九条:公众宣传在官网、捐赠协议中明示反洗钱政策,倡导合规捐赠。    

附则

第二十条: 制度2026523日第7届第4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二十一 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二 制度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一篇:​存货管理制度

下一篇:票据管理制度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细管胡同9号 联系电话:010-84021261 邮箱:tianhan_foundation@126.com

版权所有 田汉基金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C)2013-2019 京ICP备17032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