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6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编号:608】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基金会捐赠物资及固定资产的仓储管理,确保物资安全、流向清晰,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捐赠物资临时存放库房;项目执行物资储备库; 固定资产存放库房。
第三条:管理架构。总务部为库房主管部门;设专职库管员1-2名;财务部负责账务监督。
第四条: 岗位职责。库管员负责物资收发、日常维护、台账记录 ;
部门对接人负责物资申领审批、使用监督;财务人员负责定期盘点、账实核对 。
第五条:入库管理。
1、验收流程:核对捐赠清单(名称/数量/规格);检查物资质量(食品需查验保质期);填写《入库单》。
2、分类存放:按物资属性分区(食品/日用品/设备); 设置"待检区""合格区""报废区"。
第六条:出库管理
1、审批权限:单次领用价值≤5000元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
2、 出库要求:凭《出库单》领用;紧急情况可先领后补手续。
第七条: 存储要求。
1、环境标准:食品类温度≤25℃,湿度≤60%;电子设备防尘防潮;危化品专柜双人管理。
2、安全措施:电子监控覆盖;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台账管理。采用"一物一卡"制;每日更新电子台账;每月与财务对账。
第九条:盘点制度。月度抽盘(30%物资);季度全盘;年度审计盘点。
第十条:物资处置。过期食品专业机构销毁;损坏设备评估后维修/报废;闲置物资调剂或二次捐赠。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2026年5月23日第7届第4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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