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6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信息宣传平台管理制度
【编号:2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田汉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信息宣传平台的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弘扬田汉先生的艺术精神,促进基金会品牌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宣传平台包括:
1. 官方网站:基金会唯一官方网站;
2. 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视频号、抖音号、头条号等;
3. 合作媒体端口:基金会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宣传账号或专栏;
4. 内部宣传载体:基金会简报、内部刊物、电子屏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所有宣传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符合基金会的公益宗旨,并致力于传承和弘扬田汉先生的精神遗产与艺术成就。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基金会秘书处是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下设[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1. 宣传部/信息员:负责日常内容的策划、采集、编辑、初审及发布;负责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向秘书长汇报;负责各平台的日常维护与技术对接。
2. 秘书长:负责重要新闻、重大活动报道、涉及基金会重大事项声明等内容的终审。
3. 办公室: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保障。
第三章 信息内容与发布流程
第六条 信息发布范围:
1. 基金会重要活动、会议、项目进展;
2. 田汉先生史料研究、作品赏析、纪念活动;
3. 戏剧、文化等相关领域的公益动态;
4. 党建工作、内部建设动态;
5. 需向社会公开的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等。
第七条 信息采集与编辑
信息采集应确保素材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转载内容必须注明来源,不得侵犯原作者知识产权。涉及田汉先生生平史料的内容,必须经过严谨考证,确保史实准确。
第八条 “三审三校”制度
所有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1. 一级审核(初审/一校):由具体经办的信息员负责,主要检查文字、标点、图片,确保无基础性差错。
2. 二级审核(复审/二校):由宣传部门负责人负责,主要审核内容的准确性、可读性及是否符合宣传口径。
3. 三级审核(终审/三校):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负责,主要审核政治方向、重大事实及是否适合对外发布。
第九条 发布时效
对于重大活动信息,原则上应在活动结束后24-48小时内发布新闻稿。
第四章 平台运行与维护
第十条 账号安全管理
各宣传平台的账号密码由宣传部指定专人管理,严禁私自借用或将账号泄露给无关人员。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立即办理交接并修改密码。
第十一条 舆情应对
建立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发现负面信息或失实报道,应立即核实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秘书长。由秘书处决定是否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澄清事实,严禁私自回应。
第十二条 互动管理
对于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的留言和评论,实行后台审核制。管理员应定期筛选留言,对咨询类信息及时答复,对广告、谩骂、谣言等违规留言予以删除。
第五章 保密与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 保密纪律
未经秘书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个人社交平台或对外宣传中泄露基金会的内部会议记录、未公开的财务数据、战略规划及未定稿的文件。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基金会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田汉基金会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如需转载,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田汉基金会”。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解除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 发布虚假信息,损害基金会声誉的;
2. 私自开设基金会相关名义的社交账号,误导公众的;
3. 不按审批流程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4.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基金会机密的;
5. 账号密码管理不善,导致平台被攻击或篡改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2026年5月23日第7届第4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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